第一章 客體關係理論與自體心理學本章提供往後旅程上的一張“地圖”;它指點出讀者於本書中將踫到的各種景像之精華以及一些特殊且值得觀賞的地方。本章所要介紹的有下列幾個主題:客體關係與自體心理學、相關的名詞與概念、一些主要理論間的核心議題與重大差異以及闡釋這些議題所需的活生生個案例證。
一、客體關係與自體心理學(Object Relations and the Psychology
of the Self)客體關係即人際關係。“客體”(object)這個詞,最初是由弗洛依德所引用的一個技術性字眼,單純指的是可以去滿足某種需求(的東西)。比較廣義的講,則是指作為另一個人其感受或驅力的客體(對象)或標的物之重要關係人或事物。弗洛依德在討論本能驅力及有關早期母子(女)關係的背景脈絡時首次使用客體一詞。在和“關係”(relations)連在一起使用時,客體指的是人際關係並且認為過去關係(所留下)的內在殘餘(inner
residues)會形塑個人在目前和其他人們之間的互動情形。
精神分析總是在探究個人的過去到底是如何在影響目前的行為與關係。例如,精神分析尋求的是去探究治療中所發生的轉移關係;也就是說,個案到底是如何把他或她的過去關係轉移到目前和治療師之間的關係裡。精神分析也在傳統上要去研究關係議題,諸如在伊底帕斯期兒童和父母的關係。
然而,在精神分析理論中某些學者也曾以很特別的方式去關注這個「關係」以及「過去關係」究竟是如何結構及形塑其人格。這些作者對關係以及人格的結構與發展所採取的途徑是和古典的弗洛依德人格模式不相同。粗略地講,那些遠離古典弗洛依德模式的人--這裡我並不是在講那些弗氏在世時和他分裂開來的人們,諸如卡爾榮格、艾德勒、朗克以及其他人--我們可以把他們劃分為客體關係理論家以及自體心理學理論家。這兩類理論家自認為是在精神分析的主流中,但他們卻相當大幅度地改變了主流。
梅蘭尼‧克萊茵(Melanie Klein)生於維也納,但移居倫敦。在1930到1940年間,她和蘇格蘭愛丁堡的費爾邦(W.R.D.Fairbairn)彼此影響理念並出版著作而開始了客體關係理論的不同思潮。溫尼可(D.W.Winnicott),一位倫敦的小兒科醫師,他在從事小孩的精神醫療工作,出版了一些很個別而獨特的、原創性的且和其它精神分析著作不太相關的作品。
瑪格麗‧馬勒(Margaret Mahler),出生於匈牙利,在維也納訓練,移民到紐約市,在那裡她和兒童的醫療工作從1950到1970年間蘊釀出許多富影響力的論文和書籍著作。在同一期間也是在紐約市工作和寫作的艾迪‧賈克森(Edith Jacobson),則是來自德國。歐托‧康伯格(Otto Kernberg)另一位維也納人,在智利接受醫學和精神醫學的訓練,然後到堪薩斯的梅寧格診療中心繼續其精神醫療方面的工作。他的書籍和論文是以前面所提過的理念為基礎而在1970年代開始陸續出現。海因茲‧柯胡(Heinz Kohut),在維也納出生,擁有無懈可擊的精神分析資歷,他在支加哥渡過其絕大部分的專業生涯。在1970年他專業生涯的最高顛峰,出版了自體心理學的相關書籍,激起精神分析學界的喧然大波從而改變精神分析的思潮。
客體關係理論探究的是心理結構(指的是自體與他者,或客體之內在影像)的早期形成與分化,以及這些內在結構是如何於人際情境中呈現。這些理論家所著重的點是早期生命的種種會帶(給後)來持續影響力量的關係上;也就是說,在個人心靈裡面的一個殘餘物(re-sidues)或痕跡(remnant)。這些過去關係的殘餘物、這些內在客體關係,形成了個人的知覺感受(方式)以及和其他人的關係。個人不只是和一個實際的他者互動,還和一個內在他者互動,(這個內在他者是)一種心理再現(psychic representation),它可以是某個實際人物的一個扭曲版本。
自體心理學家,主要是海因茲‧柯胡和他的追隨者,以不同於客體關係理論家或那些使用傳統弗洛依德模式人們的方式去探討自體及其結構。自體心理學家探索的是早期關係如何形成自體及自體的結構;他們更強調自體(self)重於自我(ego)或自體再現(selfrepresentations)或本能(instincts)。
一個家喻戶曉的故事可充當作“個案研究”來闡釋利用這三種理論模式對同一位病人所採取的不同取徑(事實上,治療師進行的治療工作均大同小異,雖則在概念模式上有很大差異)。我們假設灰姑娘(辛蒂麗拉)因為和王子庂間的婚姻問題而來尋求治療師的協助。傳統的弗洛依德學派可能會探究灰姑娘性本能的壓抑以及她對父母所有而未解決的伊底帕斯感受。這類治療師或分析師就會從其自我(ego)與本我(Id)結構間的防衛以及衝突方面來分析灰姑娘的問題。
而一位以客體關係理論觀點來進行治療的治療師必然注意到灰姑娘所遭受到的是早期因喪母所產生的心理剝奪。可能這樣的失落導致灰姑娘習於運用“分裂”這類的心理防衛機制,藉此她把某些女性理想化(譬如她那仙女般的教母)而視其他女性為“全壞”的(all
bad)(如她的繼妹和繼母)。她理想化了王子,雖然只認識他很短的時間。一個建立在這麼扭曲的內在自身及他者影像之上的婚姻,一旦她遲早必須要去面對把王子視為具有人性缺點的真實人物時,勢必會產生問題。在客體關係理論中,課題應圍繞在灰姑娘自己的內在世界與現實世界中的人及情境這中間的落差上。
如果是以自體心理學架構來進行治療工作的治療師或分析師則會注意到灰姑娘本身在治療中的經驗,當該經驗呈現在對治療師產生的轉移關係中時。對該轉移關係的分析可能會披露出她那需要強有力且理想化客體的那個匱乏自體(impoverished
self)。灰姑娘的尋求該一客體正反應出她的缺乏自我價值感以及她需要被這樣的一個理想化客體所肯定的需求,不管是以仙女般的教母形式或是王子或是治療師的形式呈現。她需要和理想化的王子融合一起以便能希望有正常健康的感覺。由於踫觸到她本身內在的空虛與憤怒感覺,灰姑娘要嘛就理想化她的治療師要嘛就把治療師當作是她的繼母般看待。
這三種不同模式是從不同觀點對類似問題做探討。弗洛依德人格模式所探究的是人格結構,該結構是如何併在一起。人格的各部分(“parts”)或各成份--即本我(id)、自我和超我--都是些只存在於著作中有關人格的概念,和人們自身的經驗是遠離的。弗洛依德以本能的用語來看發展,其最影響重大的是發展上的挑戰,亦即所謂的戀母情結危機(oedipal crisis)。心理障礙或疾患大部分來自人格各不同部分或不同結構之間的衝突,諸如性本能與自我需求間的衝突上。
比之弗洛依德來講,客體關係理論與自體心理學所著重的是更早期的前戀母期(preoedipal)的發展。這些理論對精神疾患或精神病理通常是以發展上的中斷(arrest)而非結構上的衝突來看待。發展上的中斷導致人格結構的未完成與未統合。簡言之,在這個人的客體關係有了基本破損(damage)或其自體結構有了基本破損。這些觀點上的改變使得理論應用到對有病人們的了解與說明上時乃產生理論上不同的一個強調點以及不同的用語。
所有精神分析理論都關注在解說過去如何影響現在以及病人內在世界如何歪曲並影響外在經驗。但是各精神分析理論學派有著不同的著重及強調點乃產生心理治療的各不同取徑。
例如,以一位和許多美麗女人結婚又離婚的著名且老練演員的個案來看。古典弗洛依德模式可能會用一個未解決戀母情結衝突或陷入性本能與自我和超我間衝突的用語來看待這樣的個案。
客體關係理論家則會認為該演員內在世界可能充滿對養育女性的歪曲、理想化再現,而創造出一個實際上會干擾他和女性間關係的幻想世界。有了這些對自己及女性歪曲性再現,他可能非常感受到被這些暫時理想化女性所照顧的需求與渴望。他投射出他的幻想(phantasies)*認為每位女性都是來滿足他未被滿足的需求,結果他內在世界和外在現實世界的太太之間所帶來痛苦的偏差乃導致失望、多次離婚及新關係的產生。
自體心理學的擁護者則可能強調個案的暴露慾與誇大性,他所尋求的是一個全能客體,在無意識的層面上,將賦予他其所缺乏的自我價值感。客體關係理論與自體心理學理論都是強調早期和內在客體(或自體客體**)間的關係。
所有精神分析理論家和治療者都對人們的內在世界感興趣;然而,他們對內在世界的說法卻不同,以理論取向而強調其不同層面。讓我們再看一個對個人內在世界不同理解方式的例子。小紅帽(Little Red Riding Hood)的故事即是在呈現紅帽(Red
Riding Hood)對她祖母的內在經驗。觀察者或許對祖母所帶來的困擾可有一些理由來加以理解,可能是因為女孩遲到的關係,小紅帽經驗到祖母被無法解釋地轉化成一隻帶有威脅性的動物--狼。在成人的現實世界中,此種轉化是不可能的,但是在小孩子的內在經驗世界中,這樣的扭曲很可能是因為面臨強烈的情緒使然。
不同的精神分析理論模式對小孩行為的解說可能有其稍為不同的觀點。古典弗洛依德模式會強調早期、原始激情(passion)的存在。客體關係理論則可能探討小紅帽的自體再現與客體再現。自體心理學所採的取徑則又有所不同,它強調的是自體以及可能有關的自戀性暴怒(rage)。所有這些模式都叫做精神分析式,但是客體關係模式及自體模式可以有所不同。整體而言,這些模式或理論探討的是關係世界,包括過去和現在,以及早期與過去關係是如何影響現在的心理與社會功能。這些精神分析理論讓我們在臨床上能了解一個人的內在世界是如何能導致處於人與關係的現實世界中生活的種種困境。
二、用語與概念(Terms and Concepts)客體關係與自體心理學的理論探討使用的是一種特定語言或一套特定用語俾提供結構使精神分析理論得以探討及加以運用。下節即討論並界定其中的某些關鍵用語。
1.客體(Object)客體關係理論中所用的“客體”一詞是精神分析書寫上的一個技術用語,它指涉的並不是很非關人性的事物(inhuman thing),而比較是指欲望或行動所指向或針對(directed)的某人(soweone)。一個客體意指一與“主體”(subject)相關聯的東西。感覺及情感都有其客體;例如我愛我的孩子、我怕蛇、我很氣我的鄰居等。
人類的驅力都有其客體做對象。飢餓驅力的客體是食物,而性驅力的客體則是某位具性吸引力的人。在本能驅力的背景脈絡下,弗洛依德論及嬰兒的客體最初是母親的乳房,然後是母親本人,最後才是那些能滿足嬰兒的其他人或事物。
2.再現(Representation)“再現”這一詞指的是人如何具有(has)或佔有(possess)一個客體;也就是說,人在心理上是如何再現某一客體。
所有書寫有關客體關係的人一般都會先區分兩個世界或兩個參考架構:即可觀察到客體的外在世界以及對客體具心理再現(mental representation)的那一個內在心理世界。外在世界指的是存在於社會環境即日常生活世界中可觀察客體的領域之謂。內在世界指的是主體對該外在世界的心理影像及心理再現;也就是說,主體是如何經驗及再現該外在世界(Boesky,1983;Sandler & Rosenblatt,1962)。
一個觀察者可以描述一位正在照顧小孩中的母親,在此情況下該外在客體指的是該“真正”的人,母親。而“客體關係性”(object relatedness)則是指和這位可觀察人物的相涉(involvement)(Meissner,1980)。“內在客體”(internal
object)指的是孩童對母親的心理影像或心理再現。此種內在經驗與再現對觀察者言是看不到的,且可能不是真實情境的一精確反映,但它的確再現了該孩童(或主體)所經驗到和母親間的關係而且表達出了孩童的內在心理世界。
當學者用了“客體”一詞時,他們需要仔細區分他們所指的是否為可觀察的外在的人,或內在客體,即某實際可觀察的人的心理再現。當然,他們並沒有隨時隨地注意這樣的區分,因此當某些作者,譬如Melanie Kline,在使用客體一詞但並未特定說明所指的究是一實際的人或某人的內在再現時,就會產生混亂。
精神分析所感興趣的是種種心理再現的內在世界,因為它(才)是某一主體(人)“到底是如何”呈現和了解世界以及他或她的關係以便讓治療師了解其行為和動機(的關鍵)。
只有當事人能反省並談論他或她的感受及關係,治療師才得以獲得有關該人內在客體關係的種種資料。
圖 1.1試圖鳥瞰一個譬如前面所提到著名且世故的演員其內在世界。圖中顯示該演員所呈現關於他本人以及重要他者--即生命中的女人們,還有他的父母等的種種內在再現。這些源自過去所產生的再現可作為情緒的過濾器(emotional filters),它豐富並形塑了當前他對人們的感知以及他和人們間的關係。
3.自體再現(Self Representation)除了客體形像或再現外,嬰兒內在心理世界的另一面包括它本身所發展出來自體的再現。自體再現即是當小孩和客體或其環境中重要人物建立關係所經驗到自體的心智表達(mental expression)。
嬰兒在一開始時是無法區分客體與自體;客體似乎是自體的部分或某些面。因之,嬰兒是無法區辨母親的乳房和它們自己的大拇指,後者是嘴巴在意外情況下發現而加以吸吮的。
逐漸地,嬰兒開始去區辨客體與自體、非自體與自體以及客體再現與自體再現。
客體與自體的心智再現通常本身即依附著情緒能量(emotional
energy)。在孩童發展初期,該情緒能量或情感帶能(affective charge)是一種愉悅或不愉悅感。造成嬰兒不愉悅感的東西被納入並內化為內在壞客體(inner bad object)。也就是說,它的心智不成熟度只容許嬰兒以“對我有好處”(good for me)或“造成我痛苦”(painful
for me)的主觀言詞來體驗世界。孩童還無法區分內在壞客體即是外在世界中某位挫敗或驚嚇到該孩童的人。
如果孩童感受到愉悅時,那麼因為那個令人滿足的客體以及孩童的需求被滿足之故,孩童乃是“好的”。如果孩童有不愉悅感受(由於那令人挫敗或“壞”客體所造成之故)時,那麼孩童在他或她自己的自體再現中,即是“壞”的,而該孩童的需求很可能沒有被滿足。
「自體再現」是在形塑一個人如何和他人及外在世界相互關聯。例如:某人白手起家終於致富,但他的自體形象可能沒有改變,所以他可能繼續穿著邋遢,因為他仍繼續視自己為需要省吃儉用不要“浪費”金錢在自己的衣服上。一位客觀的觀察者會注意到這個人富可敵國,但是觀察者只能對那個決定他如何花錢的那個自體來加以猜測其內在(自體)形像。
有些客體關係理論家強調自體再現是多麼常和其它的心智過程,諸如投射與各種不同形式的認同與內化作用等相互連結。例如:這可能牽連到在心智上把某個人自己的感受投射到其他人身上,然後以該內在扭曲了的知覺感受作基礎來對著他人做出行為。例如:一位精神異常的殺人犯,對著逼近他的警察開槍,並大叫:“殺了我吧!殺了我吧!我有罪!”他自己的罪惡感被投射到警察身上,而他要他們以他的罪來懲罰他。另外一位不同的人可能不會用這種方式外化他的攻擊感受,而是藉著強烈的罪惡感把攻擊指向他自己或是以某種自殺的方式對自己進行身體上的暴力攻擊。
4.部分客體與完整客體(Part Objects and Whole Objects)心智世界的形像與再現並非總是完整客體,而有可能是部分客體的再現;也就是說,一個人的某一部分諸如一隻腳或陽具或乳房,或甚至該主體本身身體部分作為其客體,諸如嬰兒所正在吸吮的一個大拇指(Arlow,1980,p.113)。
“部分客體”這個詞比較常指的是某客體的再現,是該主體本身主觀經驗不管是好的或壞的、愉悅或不愉悅的(一個東西)。經驗一個客體,不管是該客體滿足或挫敗了它,都只是具備該客體的一個部分觀點,此觀點所指的是一種不是什麼/即是什麼(eiher/or)的性質。而看待一個客體,所用的是它同時滿足及挫敗(該主體)的能力,那麼就是把該客體視為一個完整客體(whole object)。
一般而言,嬰兒最早的再現是屬於部分客體。嬰兒,由於其感知及情緒上的不成熟性,只能具有很有限的知覺能力,而只能在同一個時刻感知某真實客體的一個特性,諸如養育性的乳房所帶來的滿足或者是因缺乏乳房所帶來的挫敗。滿足即是“好的”,而挫敗則是“壞的”。嬰兒在此一早期階段是無法承擔同時兩種觀念或想法,亦即它的母親即同時既是好的又是壞的。慢慢地,隨著成長與發展,嬰兒發展出了把它母親看作一完整客體既可滿足又能挫敗它底能力。
5.結構(Structure)當孩童很很顯地掙扎著要掌控其強烈感受並努力迸出話語來說明為何他或她在哭泣時,觀察者可以看到有許多心理功能跟所謂的“自我”(ego)相關而在那裡運作。通常自我、本我及超我這些概念就像其它各種不同的心理過程與關聯方式般,被認為是“結構”(structures)。結構指的是種種組織良好且穩定的心理過程與心理功能;它們是些概念,不是東西。觀察者只能從其行為或內在經驗中所呈現的來認識那可能的結構。
至於如何在人格中建構起結構,則每位理論家的解說各有不同。有些理論家強調潛抑的本能與感受(所扮演)的角色。其它理論家則強調內化的過程,例如藉由父母所習用的某種功能被納入孩童中且加以建構,以致孩童本身如今習用該功能。
6.自體(Self)“自體”含有比“自我”(ego)一詞較不同層次的概念。觀察者是無法直接看到自我,因為它是只存在於心理學書籍中的一種抽象概念。但自我是作為心理功能的一個組織者而成其概念的,它可以在下列諸如思考、判斷、整合等等功能的呈現中來加以觀察。而自體則有很多意義上的用法--最寬廣的用法指的是完整的主體(whole
subject),而和週遭外在客體世界相對照。自體是我們對我們是什麼樣的人的基本經驗。自體可以被了解為包括所有心理機能,也包含自我,的一個上層整合(superordinate)的一較寬廣的組織。
一些自我心理學家(ego psychologist)會把客體關係看作是由自體的上層組織所進行的重要功能之一,所以客體關係比較不是屬於某種心智機構(自我)而比較是所有的總和。客體關係是發生在自體與其客體間,而不是在本我與客體或自我與客體間(Meissner,1980,p.241)。
我們能對自己再現我們自己,縱使實際實現自體再現的內在功能的是自我。因之,自體可以是某一個體的自體再現。此一自體再現類似客體再現,但在抽象層次上則不同於作為人以及經驗之所在地(locus of experience)的自體。
7.分裂(Splitting)“分裂”是包括客體關係理論及自體心理學所強調重視的許多心理機制之一。此機制包括種種的正常發展過程以及防衛過程。嬰兒利用分裂機制來協助其整理混亂的早期生命經驗。在平靜的子宮環境之後,嬰兒經驗到的生命是一個吵雜惱人的、混亂的不連續性,而分裂機制的使用是跟下列發生的過程有關,即讓嬰兒把儘量多的他或她可應付處理的環境讓其進到生命中來,而不要是整個讓人難以吞嚥消化的經驗。因之,早期的分裂指的是不夠成熟以致無能力把不相容的經驗合成為一整體。
例如:嬰兒有很強烈的矛盾感受(如愛或恨、愉悅或挫敗),但以它不成熟的覺察度來講它一次只能抓住當中某一個感受或想法。結果是某一部分客體的再現,該客體只能具備一特別屬性,諸如“令人挫敗”;而看起來有點矛盾的“愉悅施予”則被排除於嬰兒的覺察之外。只有在嬰兒愈來愈成熟的時候,它才能同時整合某一客體或經驗它那看起來似乎矛盾相反的面向而成為穩定形像,譬如讓人滿心愉悅的母親她的那個令人挫敗的面向。要維繫這個脆弱的人格結構,嬰兒乃利用分裂機制把母親的好與壞兩種面向在嬰兒裡面所內在產生的衝突感受加以分開。
8.客體關係理論家們(Object Relations Theorists)一些精神分析理論著者可能會被鬆散地併在一起冠以客體關係理論家的名稱。他們使用許多精神分析傳統的概念與名詞但卻特別強調客體關係的研究。作為客體關係理論家,他們之間有所不同,但他們卻共同享有對關係的看重甚於對內在本能驅力的看重。也就是說,他們對人格形塑的看法上傾向給予環境方面帶來的影響力較重於弗洛依德以及其它比較傳統的精神分析學者。
客體關係理論家和弗洛依德不一致處的中心點是有關人格形成方面內在生物學因素與關係影響力因素兩者的相對份量。此種從弗洛依德早期有關客體觀念以及早期關係本能層面的轉移,意味著客體關係理論家將焦點放在前伊底帕斯期的發展,就如同自體再現與客體再現這些用語所說明的般。因之,在他們有關人格發展及形成的研究中,客體關係理論家一般會把重點放在環境的影響力上甚於內在影響力。理論家愈是不強調內在的生物因素,也就愈看重個體如何透過家庭中的關係發展其自體以及這個自體接下來如何以其特有的方式來和他人相關聯。客體關係理論家在一般性方面是研究關係障礙而對邊緣性及類分裂人格則頁獻出了重大的洞見。
客體關係理論家們,諸如Melanie Kline、W.R.D. Fairbairn、Edith
Jacobson、D.W.Winnicott、Margaret Mahler 以及 Otto Kernberg 等人都將在以下各章中逐一介紹。這些理論家之所以出類拔萃是因為他們富創見且具影響力的觀念大大地幫助了治療師們了解人類以及人與人間的關係。
9.自體心理學(Self Psychology)自體心理學指的是柯胡(Heinz Kohut)及其追隨者所做的工作。柯胡對客體關係的理念及弗洛依德的概念作了一些改變。由於他在自戀性人格違常方面所做的工作,使他對自戀(人格)方面所看到客體關係(理論)的某些面向乃有其不同的強調點。他改變了自戀人格有關的古典看法,即以弗洛依德的觀點來看認為是正常人所歷經的一個階段,他則認為自戀人格有其自身的各別發展,而它本身的病理形式則需要特別的治療。
自體心理學的一個重大課題是自體身上有關情緒投資(emotional
investment)的本質與種類。柯胡談論的是情緒投資,而弗洛依德則是欲力(力比多,libido)投資。弗洛依德暗指自戀的人--即由於其將欲力投資在自己身上而以一種不健康方式“愛”自己的人--無法和他人形成關係而且因為他們無法和治療師建立關係因而無法加以治療。柯胡對自戀則